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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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部署
2023-08-14 16:25:00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8月14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围绕金融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任务目标,从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发挥银行保险资金作用、强化对重点对象的信贷支持、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受灾地区监管局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紧紧围绕受灾群众、受灾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灾情应对组织动员,启动灾备应急预案,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要合理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针对性,及时摸排在建项目、授信企业的受灾情况,主动联系受灾客户,提供精准服务。
  银行机构要强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灾区交通、通讯、燃气电力、农田水利、排洪防涝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做好个人客户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受灾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发专项救灾信贷产品。
  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引导保险资金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受灾地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汛情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针对受本次强降雨影响的地区,近期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多项措施。比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8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帮扶市场主体支持灾后重建的通知》。人行营业管理部单列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和50亿元再贴现额度用于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做好灾后金融服务工作。再担保机构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符合再担保相关政策且企业注册在房山、门头沟的餐饮业、仓储业、批发零售业、工业、旅游住宿受汛情影响严重的行业领域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农业担保机构对京郊受灾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农业经营主体免收12个月担保费。
  8月10日至11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带队先后赴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山区和河北省涿州市,调研督导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李云泽表示,当务之急是全力以赴做好保险理赔工作。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要加大预赔付力度,主动靠前服务,尽可能提高预赔付比例,在大灾面前体现保险温度。要积极推广“联合作战、提级调度、分片负责、快速施援、统一标准、互通互认”的保险理赔模式。
  李云泽表示,加大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度。坚持急用先行,强化对灾毁房屋、农田、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的金融支持,保障恢复重建的资金需求,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主动对接受灾企业清单,综合采取调整还款计划、贷款展期续贷、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助力受灾企业脱困。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新增信贷规模、单列信贷计划等方式,主动对接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提高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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